株洲市芦淞法院把法庭“搬”到了乡村农家
2025-12-01 08:51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罗丽芳 刘思园 | 点击量:613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(记者 王薇 通讯员 罗丽芳 刘思园)秋日暖阳,国徽为伴。11月25日,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驱车六十多公里,带着国徽与案卷,奔赴醴陵市王仙镇申熙村,将一起涉房屋征拆的行政赔偿案件,开庭到了村民身边。

不让路途遥远成为群众维权的障碍,不让繁琐程序成为百姓解忧的壁垒,是这次巡回审判的初衷。拆迁关乎百姓切身利益。为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一线,法院决定把法庭“搬”进农家,在田间地头搭建沟通的桥梁。

在村委会的院子里,一个简朴而庄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完成:几张桌子拼成审判席,国徽悬挂正中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
庭审中,法官以通俗的语言厘清争议焦点,耐心倾听群众诉求,细致听取行政机关说明。面对“补偿基准”等专业表述,法官用“按什么标准补”等易懂方式转译解释,促进双方理解互信,为后续实质化解争议打下基础。

庭审变成了一堂生动的“法治公开课”。几位旁听村民在结束后感叹:“原来征收补偿是这么个算法,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弄明白,感觉蛮好!”

庭审结束后,法官们还现场发放了行政起诉状与答辩状示范文本,引导群众理性维权,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履职,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矛盾产生的“最初一公里”。

往返一百二十多里路程,传递的是司法的温度。“行政审判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,”承办法官粟欢表示,“把矛盾化解在源头、解决在基层,我们的工作就有意义。”

未来,株洲芦淞法院将继续带着国徽与案卷,走进更多需要司法服务的角落,让审判既葆有法律的“力度”,也彰显为民的“温度”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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